
武夷山市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
莆田市城厢区全面提高2012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
日期:2012/11/5  来源:网上来稿  点击数:
按照福建省民政厅、福建省财政厅《关于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及莆田市民政局、莆田市财政局《关于提高农低保标准和五保供养水平的通知》的文件要求,城厢区区财政从以下三个方面全面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:(一)提高农村居民生活保障标准。从2012年起,城厢区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从家庭年人均收入1200元调整到1800元;(二)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补助水平。从2012年1月起,农村低保对象年人均补助水平由884元提高到1220元以上; (三)提高五保对象月供养标准。五保对象月供养标准提从1月起每人每月提高到50元,从7月1日起五保对象月供养标准每人每月再提高90元。
为了落实城厢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“三提高”,财政年安排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843万元,较年初安排增加275万元,进一提高了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,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