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革命“五老”光荣 实施优待制度

日期:2012/5/30        来源:三明市老区办)        点击数:

革命“五老”光荣  实施优待制度

 

革命“五老”人员是指在革命战争年代为革命作出重大贡献的老地下党员、老游击队员、老交通员、老接头户、老苏区乡干部。全市八十年代评定革命“五老”人员6484人。

党和政府十分关心革命“五老”人员,给予他们政治和生活上优待。一是政治上关怀。颁发《革命“五老”荣誉证书》、定期生活补助证和医疗补助证,明确他们的“荣誉”身份;每年元旦春节,组织开展慰问革命“五老”活动,赠送年画、慰问金,发给过节费。二是生活上优待。 201171日起,全市无依无靠革命“五老”生活定补标准每人每月提高到550元,有依无靠、有依有靠革命“五老” 每人每月提高500元,使革命“五老”有了相对固定的生活保障来源;同时,将对革命“五老”本人享受的“荣誉”优待制度延伸,“五老”遗偶每人每月补助100元。三是医疗上照顾。革命“五老”人员享受医疗补助和农村合作医疗保障,每年除省上给予180元医疗门诊费补助外,市另外再补助医疗门诊费400元。同时全市按420/人建立医疗统筹基金,革命“五老”可按县(市、区)政府规定报销一定比例的住院就诊费用,使“五老”人员医疗有了双重保障。

 

(三明市老区办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