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武夷山市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
2011年晋江市委市政府出台多项新政增加革命“五老”人员的各项补助
日期:2012/1/6  来源:网上来稿:晋江市老区办、老促会  点击数:
2011年晋江市委市政府出台多项新政
增加革命“五老”人员的各项补助
一、2011年春节,慰问全市革命“五老”人员共218人,给予每人发放慰问金300元,给予每人发放座谈会慰问金100元,慰问经费共91900元,座谈会经费共21800元;
二、从2011年7月1日起,全市革命“五老”人员的定期补助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775元(镇、街道负担20元);
三、根据泉州市政府下发《关于进一步落实革命“五老”人员生活保障问题的通知》(泉政办[2003]34号文),给予全市部分高龄“五老”人员每人每年发放医疗补助500元,共164人,补助经费共82000元;
四、根据泉州市政府下发《关于进一步解决特困“五老”人员生活补助问题的通知》(泉政办[2005]164号文),给予全市部分特困“五老”人员每人每年发放生活补助1000元,共61人,补助经费61000元;
五、根据省人民政府政府批转省民政厅等部门下发《关于福建省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“五老”人员医疗补助办法的通知》(闽政[2005]24号文),给予全市革命“五老”人员每人每年发放医疗补助180元,共194人,补助经费共34900元,此外给予“五老”人员每人每年420元,作为“五老”人员的重病医疗补助资金;
六、根据市政府下发《关于继续对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“五老”人员、低保户对象发放临时物价补贴的通知》(晋政文[2011]30号文),给予全市革命“五老”人员每人发放2011年第一季度临时物价补贴270元,共211人,补助经费共56970元;
七、根据市政府下发《关于继续对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“五老”人员、低保对象发放临时物价补贴的通知》(晋政文[2011]331号文),给予全市革命“五老”人员发放2011年第二季度的物价补贴70元,共204人,补助经费共13700元;
八、根据市委办、市政府办关于印发《晋江市扶持革命老区(基点)村建设三年规划》的通知(晋委办[2010]57号文),给予全市革命“五老”人员每户每年发放用电优惠补贴249.60元,共194人,补助经费共48422.40元。
晋江市老区办、老促会
2012年元月5日